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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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作者:佳木斯润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21 08:13:58

商标有效期满,公司需要继续使用的,佳木斯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没有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下面公司顾问为大家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企业购买转让商标需要注意哪些,知识产权时代也是在不断的发展之中,做为知产时代的重要标志,商标也是在不断的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但是也正是因为商标的重要性被企业熟知,所以直接导致了可注册商标的数量正在不断减少。那么企业购买转让商标需要注意哪些?

1、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才受法律保护,否则视为无效转让。《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转让注册商标的,佳木斯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个也是《商标法》第42条的规定,比如你有3个相似商标,要转就要一起转,不能只转让其中一个或者兩个。

3、商标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方。简单的说,如果你有一个商标让别人用了,这个时候,你要转让的话,得别人同意。

4、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5、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也可以转让,但是如果申请不下来,则转让不成功。

6、商标转让的双方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自然人得有个体执照,不然无法申请。

7,商标转让的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从转让安全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做个公证,这样可以防止反悔。

8、商标转让无法中止,如果双方提交了申请,是不能中止的,如果要撤销的话,只能做二次转让,把商标转让到原转让人。

商标转让公证不是商标局要求的商标转让的必要申请条件。商标局只有在正式审查时发现双方信息有问题时,才会发出补正公证书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必须经过公证,否则转让将不予批准。那么,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商标转让的公平成本标准是什么?在这里,商标持有人分为个人公司和企业公司,具体如下:商标持有人是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的个人:A.个人身份证原件B.佳木斯商标注册证原件C.商标受让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标持有人为公司的,应当提供:a.营业执照正本;B.商标注册证正本;C.商标受让人身份证副本或者营业执照副本。D、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商标转让公证费标准:每个城市的商标转让公证费都不一样。一般价格在400-500左右。提供公证的目的是为商标局的转让审查和提交材料提供便利。有递交公证的过户申请。一般情况下,商标局不会进行更正,转让速度会更快。申请转让时,不得提交公证书。商标局复审时,需要公证。你可以再做一次公证。商标转让到个人名下时,应当注意,商标受让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必须与商标注册类别一致。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商标转让的信息,可以访问上标商标转让网站,为您提供免费查询。上标知识产权集团(以下简称上标)成立于2002年,总部设在上海。在、上海、广东、浙江、河南、四川、山东等地设有分公司,拥有300多家合资企业和1000多家战略合作伙伴。上标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拥有100多万个可交易的商标专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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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中,商标申请人的诉讼主张只能就引证商标与所申请商标的异同提出主张而不能通过此行政诉讼主张自身拥有争议商标权的在先权利。商标申请过程中出现因有他人已经在先注册而被商标局驳回的情形时,商标申请人有权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予以维权。

佳木斯商标注册公司提醒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中,商标申请人的诉讼主张只能就引证商标与所申请商标的异同提出主张而不能通过此行政诉讼主张自身拥有争议商标权的在先权利。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本条规定已经明确商标局驳回申请的法定理由只有“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所谓“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实际上指的是商标法明确规定的几种不予注册商标的情形,而对于“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指的是商标局在审核申请商标后向商标申请人作出驳回申请的同时所附带的引证商标。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从行政诉讼法的角度而言,商标局审核商标申请文件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经商标复审委员会依法复审后具有可诉性,但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基本规则,行政相对人只能就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实施诉讼不能随意扩大与具体行政行为无关的内容。实际上商标在先权利,例如著作权、域名权、名称权等均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已经注册的商标侵犯了上述权利的,应当由权利人通过民事诉讼予以维权,该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司法实践中,也是按照此规则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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